
1.负责制定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制定校企合作方面规章制度,督促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负责加强学校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产业园区和企业的联系,拓宽合作交流的渠道与途径,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4.负责学校校企合作项目的审批。
5.负责对二级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的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6.统筹协调做好职教联盟、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7.负责国际交流相关规划、制度的制定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议的执行。
8.负责全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9.负责制定学校国际化发展战略及实施方案。负责全校国际化发展目标的实施与考核。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活动。
10.负责学校外事活动的审批、组织、管理及外事接待工作。
11.负责出国访问、考察、讲学、培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短期和长期出国项目的管理,办理长短期出国人员的申报审批手续。
12.负责组织对出国及涉外人员进行外事纪律、礼仪、安全保密教育。
13.负责外事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发布。
14.配合人事处做好外籍专家和教师的聘请、报批、涉外管理和生活服务等。
15.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开发、申报及管理工作。
16.负责学生出国(境)留学交流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7.负责做好国(境)外来华留学生接收、手续办理、日常管理工作。
18.负责本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文明创建、人员考核培训、预算编制、资产管理、网站管理维护、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管理、保密工作、信息公开、安全稳定、消防安全责任目标落实等工作。
1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