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交流处部门服务清单:
1、负责贯彻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合作交流工作的政策,制定学校合作交流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校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运行与管理体系。
2、制定学校合作交流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开展调查研究,开发新的合作交流项目,重点抓好学校与知名龙头企业及企业群的合作交流工作。
4、协调、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各类合作交流项目。做好对各二级学院合作交流工作的考核、评价,检查履约实施情况。
5、负责学校合作交流信息、文献资料等的收集、统计、汇编与归档工作。
6、负责职教集团的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
7、负责有关信息的采集、管理和发布。
8、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布置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