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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关于开展建设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的实施意见
2016-05-14 08:37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我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吸引社会力量以资本、技术、知识、管理等要素参与学校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开展建设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化产教融合,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全面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整合优质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学校统筹、协调推进;

(二)合作共赢、职责共担;

(三)依法推进、规范管理;

(四)系统设计、重点突破;

(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三、组织机构

依法组建学校和合作方参加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理事会(管理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联合办公室,明确合作双方职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

四、合作对象

合作企业必须是进行了国内工商注册以及民政部门注册的法人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属国家和地方的支柱产业企业或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提供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教学、科研平台,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度。不得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合作项目。

五、建设内容

二级学院着力发挥人才资源、技术资源、设施设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企业发挥实践经验、设备和技术、资金利用等方面的优势,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合作建设: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专业特点和企业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探索现代学徒制,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

(二)开展双师队伍建设。企业为学院进行教师培训,每学年安排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学校为企业兼职教师进行培训;

(三)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各专业应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企业参与专业建设研讨会;

(四)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术研发中心等;

(五)开展培训项目,为企业和社会人员进行培训;

(六)举办技能大赛,根据企业要求和行业标准,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大赛和职业能力竞赛;

(七)开展科研技术服务,发展校企科研开发项目,校企联合进行技术开发和推广;

(八)创建其他共建项目。

六、项目管理

学校实施项目管理,创造条件扶持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逐步完善建设项目。

(一)立项申请

二级学院创建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时,应与合作方在较为深入地协商、酝酿基础上,进行项目初期论证后向合作交流处提交立项申请及支撑材料。合作交流处审核后,牵头组织学校相关部门、专家等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该项目是否立项。

(二)协议签订

对于确定立项的项目,由合作双方充分协商,在学校统一制订的校企合作协议文本框架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具体条款,明确校企合作双方的权、责、利,经合作交流处和学校法律顾问审查报校领导批准。由学校与合作方签署协议,举行签约仪式。

(三)项目实施

协议签署后,二级学院应将建设方案完善后报学校批准,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任务书组织实施。

(四)项目监控

合作交流处会同教务、督导、资产、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

(五)项目考核

学校对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实行项目绩效和责任目标考核,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六)其他管理

1、资产: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设期间,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应明确合同(协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的权属,并明列场地、房屋、仪器设备清单。

2、 知识产权:凡在项目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以“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为署名单位的产学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均由科研处管理。

3、财务:建设过程中的费用收支以及对外服务纳入学校收益的部分,应按财务规定严格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建立以校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强化工作效能,推进项目实施。

(二)走出引进,深度融合

鼓励二级学院积极对接各种社会组织、企业投资参与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设工作。

(三)畅通渠道,紧密沟通

二级学院教师要与企业人员转换身份,相互挂职,逐步建立全方位、多元化的合作沟通交流机制。

(四)规范管理,彰显特色

学校对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实施规范管理,建章立制,统一提法,充分彰显混合所有制特色。

(五)加大宣传,营造环境

学校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二级学院积极做出有益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努力营造改革创新的氛围环境。

合作交流处、外事处

201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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